为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广东省和梅州市关于大力推进土地整治的决策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坚持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实现对山水田路林村城的综合整治,依据《梅州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市级规划”)、《平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和《梅州市平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等规划,按照《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规程》(TD/T 1034-2013)的相关技术要求,编制形成《平远县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现将《平远县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听证会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听证会地点:县国土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听证会时间:2018年3月2日上午9点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听证对象
1、报名时间: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
2、报名地点: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股,联系电话:0753-8899122
3、听证对象:
(1)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农业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环境保护局、水务局、林业局等单位选派代表;
(2)各乡镇(街道)分管国土工作领导、国土所所长;
(3)以个人身份或者其他组织推选的我县范围内18周岁以上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三、听证须知
1、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2、听证会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3、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4、申请人必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向县国土资源局申请作为听证代表。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听证事项和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
特此公告。
平远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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