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平远县城镇粮所片区、兴隆路建设项目听证会的公告
时间:2016-09-30
来源:
县信息中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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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对《平远县城镇粮所片区、兴隆路征收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16年10月10日(星期一)下午16 :00开始。 二、听证地点:大柘镇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对《平远县城镇粮所片区、兴隆路征收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 四、听证会代表组成人员: 1、城镇粮所片区和兴隆路征收范围内涉及的房屋产权人,应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代表8名; 2、县直相关部门代表; 3、大柘镇范围内县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各1名; 4、大柘镇、村干部代表; 5、公证人员,律师。 五、其他事项: 1、请全体听证代表提前10分钟进场完毕; 2、听证会以公开形式举行; 3、听证代表缺席或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人:凌宏达; 联系电话:8833396) 平远县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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