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出《关于加强农村地区大型活动管控的通知》。 通知要求,严明农村地区大型活动管控责任主体。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落实农村地区大型活动防控责任。 严格农村地区大型活动审批。坚持能停就停,确需举办的,在举办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经所在村委会审核后,报当地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暂缓举办多城市人员来梅参加的大型活动,原则上不批准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禁止非法宗教活动。 严控农村地区大型活动举办规模。坚持能简就简,倡导移风易俗,红白喜事要简办,严控乡村节庆、展销促销、文艺演出、宴会聚餐等活动。经审批确需举办大型活动的,规模控制在 50人以下。农村居民在家举办的亲友聚餐,倡导参加人数控制在10人以下。 严密落实农村地区大型活动防控措施。经审批举办的大型活动,保持活动地点通风和座位间隔,参加人员均需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登记详细信息。凡是体温异常,健康码为黄或红码的人员,不得参加活动,并按照属地防控措施快速处置。不配合防控的人员,不得参加活动。活动举办时,村干部要指导举办方落实好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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