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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信息表(第17批)
时间:2021-09-17
来源: 本网
点击: -

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信息表(第17批)

序号

举报内容

办结

状态

办结

时间

是否

属实

区域分布

利益关系

群众身边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办理备注

51

梅州市平远县泗水镇梅畲村枫树窝生产队村民沈某庆去年私自建20多平方的无名无证猪舍一间,今年又开始违规扩大面积100多平方米,继续养猪,没有任何环保措施,养殖废水直接排入水沟,流入水田,导致水体发黑发臭、废气、噪音影响到周边居民生活

已办结

2021-09-15

部分

属实

农村

群众身边问题

其他

该投诉点坐落在泗水镇梅畲村枫树窝,杂房与养猪栏舍面积约160平方米,其中原有80年代建猪舍与杂房约50平方米,2019年修缮杂房约40平方米,2021年新建杂房约70平方米(内建猪栏约12平方米)。经广东省自然资源外业巡查系统核查,该地类为村庄建设用地。按照《平远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范围的通告》(平府公〔2021〕1号)文件规定,该养殖户属限养区内养殖。

该户猪舍最大养猪量约20头,属于农村自繁自养小规模养殖。经工作人员清点,现场有肉猪(100斤左右)18头,母猪2头及刚生6天的乳猪12头,合计生猪共32头。据沈某庆反映,生下来的小猪主要用于出售。该养殖户没有建立污水处理设施,猪粪收集清理到果园作有机肥,养猪废水直接排入水沟,养殖粪污存在一定臭味,但未发现有黑臭水体流入水田,现场周边未听到明显噪音。

经核查组人员现场与沈某庆进行交流谈心,宣传政策,通过细致耐心的思想工作,沈某庆表态:愿意清栏处理全部生猪,拆除2021年新建杂房内的养猪设施设备,不再进行畜禽养殖,恢复杂房堆放农业生产材料的用途。9月15日,32头生猪全部处理完毕, 2021年新建杂房内的养猪设施设备已拆除且清理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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