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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信息表(第24批)
时间:2021-09-23
来源: 本网
点击: -

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信息表(第24批)

序号

举报内容

办结

状态

办结

时间

是否

属实

区域分布

利益关系

群众

身边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办理备注

189

长田水库有大型养猪场,猪粪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到水库,而且养有大量的鱼,每天投放大量鱼饲料,造成水库水质受到严重污染、下游河流臭气冲天,几千村民饮水问题严重受到影响,生活健康无法得到保障。

阶段办结

2021-09-30

部分属实

农村

群众身边问题

其他

经现场调查核实,群众反映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长田水库位于梅州市平远县长田镇长田村,建于1970年,集雨面积14平方公里,总库容375万m³,是一座以防洪、灌溉、发电为主的小(1)型水库,不承担饮用水功能,非饮用水源地。

经现场调查,长田水库坝区建有一间生产用房(约40平方米),有水产养殖设备设施,生产用房侧建有猪场栏舍(约500平方米),栏舍配套建有一座15立方米沼气池,无存栏生猪。

经现场调查,长田水库下游杨梅、兰排、新田等长田村村民小组不存在“臭气冲天”现象。

经调阅长田水库出水口水样《检测报告》(报告日期:2021年8月12日),结果显示:氨氮1.66mg/L超过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限值,但仍在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排放限值10.0mg/L,其他各项检测指标数值均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 9月21日,县监测站再次取样监测,反馈水库出水口氨氮值0.85mg/L,属III类水标准;水库入水口氨氮0.145mg/L,属二类水标准,其他各项检测指标数值均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

经现场调查,长田水库上游周边养猪场9间,全部座落适养区和限养区,为村庄本地农户家庭式养猪场。其中有2间家庭式规模养猪场,现场核查存栏均约400头,均建有沼气池(30立方米)和超氧化塘(分别为700和2500平方米)其中限养区一间建有100平方米发酵场。其他7间均为距离水库有一定距离的散养猪场,设计最大存栏量全部在150头以下,其中未配套建设沼气池和氧化池等环保设施的有2间,存在直排现象,但直排到离长田水库较远的山坑撂荒田地,采用湿地自然消纳方式,不存在直排到水库问题。

长田镇已依法依规对水库坝侧养猪场进行拆除;已发出责令限期退出水产养殖通知书,期满未撤除将按方案进行强制撤除;已向长田水库上游9间养猪场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无环保设施的2间猪场立行立改建设沼气池和氧化池,建有环保设施的养猪场要完善整改,并正常运行环保设施,保证达标排放;现无环保设施的2间猪场正在机械作业施工建设沼气池和氧化池,并确认在10天内完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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