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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信息表(第26批)
时间:2021-09-25
来源: 本网
点击: -

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信息表(第26批)

序号

举报内容

办结

状态

办结

时间

是否

属实

区域分布

利益关系

群众

身边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办理备注

104

梅州市平远县长田镇禾礤礤上村村民反映该村上游的养猪场粪便、污水直排河水,对下游村民的养鱼、灌溉用水造成污染影响。

已办结

2021-09-24

部分属实

农村

群众身边问题

其他

经现场核查,该投诉内容部分属实。禾礤村礤上小组小溪河上游确实建有一间猪场,猪场业主为本村小组村民马耀平,其猪场地处畜禽养殖三区划分中的限养区,建于2016年,老屋坎下栏舍占地约100平方米,最大设计存栏量为60头,当前存栏有中猪17头;老屋侧栏舍占地约60平方米,用于养殖母猪,当前存栏母猪5头,小猪27头。该养猪场配套建有环保设施,老屋侧栏舍建有一座小沼气池(约3立方米),尾水用PVC管接入老屋坎下栏舍配套建设的大沼气池(约15立方米),再用PVC管连接栏舍旁边氧化塘(约100平方米),氧化塘植有水浮莲,无流水缺口,污水自然消纳,不存在养猪场粪便、污水直排河水现象,猪场周边小水圳水质目测无污浊现象,小溪河中水质目测无因养殖排污造成污浊现象。经安排村委干部走访小溪河沿线周边13户农户,有5户表示没有意见或水质还可以,1户表示不了解,其他户分别提出要处理好排污、不要养那么多、污水不能直排、注意氧化池水不能溢出等意见建议。

1.向养殖户发出《提醒通知书》,不得扩大规模建设和养殖,必须正常运行猪场环保设施,确保守法生产经营和达标排放;

2.提醒养殖户按照群众意见重点防止氧化塘污水溢出,建议采用定期将氧化塘水作为水肥利用消纳,特别要防范因暴雨洪涝造成污水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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