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第九批交办环境问题查处情况及办理信息汇总表 填报日期:2018年12月20日 受理编号 交办举报主要内容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是否办结 办结时间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备注 D20181215033 平远县大柘镇超南村火生石厂24小时生产过程中噪音扰民,且运往该石厂货运车辆产生大量灰尘。 平远县 噪声 大气 办结 2018.12.20 部分属实 现场调查核实,涉举报投诉的石厂为平远县大柘镇和生石场,位于大柘镇超南村黄竹坑,占地面积468000平方米,主要经营建筑用石开采,生产工艺为:清理山皮-风机-放炮-碎石-出售。开采能力为8万立方米/年,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90万元占9%;生产破碎、筛分、传送工段配套安装有水雾喷淋装置进行防尘处理,配套两台雾炮机和采取场地洒水等措施抑制石料铲装、运输产生的无组织扬尘,减小粉尘无组织排放。该石场建筑用石开采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8年9月经我县环保局审批(平环建函[2008]51号)同意建设,于2017年4月由我县环保局出具《平远县大柘镇和生石场建筑用石开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意见》(平环验[2017]4号)通过验收;其建筑用凝灰岩矿项目(对原项目进行改扩建)于2017年11月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11月由我县环保局出具《关于平远县大柘镇和生石场建筑用凝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同意建设(平环建函[2017]46号),目前未动工建设。该石场已领取了《采矿许可证》《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现场调查核实时,发现该场破碎、筛分工段未作业,成品堆场正在进行铲装作业,地面采取了洒水措施,雾炮机未运行,铲装运输扬尘未有效抑制;正在进行爆破作业,未对预爆区进行洒水预湿降尘,未有效抑制爆破扬尘;进出场区路面未及时做好路面清理工作,造成车辆进出时道路扬尘较明显。2018年12月17日,我县环保局对该石场进行了立案调查;12月19日,对该石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平环违改字〔2018〕10号)要求对采用雾炮机喷洒降尘、对预爆去洒水预湿降低扬尘、加强场区路面清理洒水、运输车辆采取遮挡措施等;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平环告字〔2018〕10号),处罚1万元,正在按程序办理。经了解,目前该石场已按照改正要求进行了整改。 无 D20181215047 张良丁占用在平远县河头镇河头村坳下村口生态林建墓地,破坏生态环境;刘文凯和刘文供在河头村坳下养殖猪、鸭和狗,粪便直排水圳污染河流且臭味扰民。 平远县 生态 大气 水体 办结 2018.12.18 部分属实 1.现场调查核实,河头镇河头村坳下村民小组村民张良丁在其“社下”责任山铲山准备建坟,挖土面积约30平方米,尚未兴建墓地;责任山上种植的是三华李树,未发现毁林情况。
2.现场调查核实,刘文凯养有母猪1头,无配套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直排;刘文供没有养猪。未发现上述2户养鸭和狗。1.针对张良丁的行为,我县林业部门已发出《责令停止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并要求30天内进行复绿。下一步,我县将继续跟进督促整改落实。
2.现场调查核实时,我县工作人员已要求刘文凯清栏转移。目前,刘文凯已完成清栏转移。无 X20181215013 平远县热拓镇热拓杜龙湖坪的梅州市水泉互制食品厂(信用代码:914414265723658491),焚烧废胶合板、工厂废木板、三合板等高污染原料产生的粉尘未经处理直排,影响相隔五百米的水源头;加工后的污水无相应处理工艺及设备,排到距离十米的热柘;三台风机无任何隔音措施,村民家中检测到噪音近百分贝。多次向镇政府及村委反映,但无果。 平远县 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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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办结 2018.12.20 部分属实 现场调查核实,涉举报投诉的企业为食品厂为梅州市水泉豆制食品厂,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主要从事腐竹加工生产,年产腐竹500吨,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主要生产设施有烤房、脱皮机、磨浆机、离心浆渣泵、锅炉(4蒸吨)等,生产工艺为:黄豆-脱皮-浸泡-打浆-过滤-加热-成型-烘干-包装;锅炉废气采用水膜除尘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生产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三个共约30方沉淀池后外排。该厂豆制食品建设项目于2018年7月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8月经我县环保局审批同意建设(平环建函[2018]25号),于2018年11月基本建成,目前正处于建成调试阶段,正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排污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现场调查核实时,该食品厂正在生产;锅炉车间堆放有建筑模板、三合板等废木料和生物质成型燃料,操作工人正在往锅炉燃烧室添加废木料,配套的水膜除尘设施正在运行;锅炉房配套鼓风机、引风机各一台,采用简易隔板遮挡;与该厂相距约15米的柚树河段发现少量呈乳白色废水流入痕迹。经询问了解,该处废水是工人清洗豆浆桶后直接倒至沉淀池造成溢出,导致少量乳白色废水外排至河道。现场查看及向当地镇、村调查了解,无生产粉尘影响水源现象。12月18日,我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建筑模板、三合板等废木料作锅炉燃料行为,严格按环评及相关政策要求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等环保燃料;使用低噪声设备或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减小风机运行噪声;加强环保管理相关工作,避免因工人操作不当或设备运行不正常而造成环境影响;未完成整改前,不得投入生产。目前,该公司已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完成整改。
目前,该公司已完成整改。12月20日下午,平远县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监督性执法监测,结果表明噪声达标排放。无 X20181215014 平远县差干镇加丰村(五指石国家森林公园、国家4A级景区附近)40多个养猪场严重污染环境。猪粪味随处可闻,污染溪水,田地无法耕种,鱼塘因为猪粪污染无法养鱼。 平远县 大气
水体办结 2018.12.17 不属实 现场调查核实,目前平远县差干镇加丰村共有养猪户18家,其中存栏百头以上11家,百头以下6家,1家已清栏;18家养猪户中,已建成运行“零排放”设施发酵床的有17家,1家清栏正在建设“零排放”设施发酵床,猪粪及养殖污水进入发酵床再添加微生物转化为有机肥;没有发现田地无法耕种,周边鱼塘无法养鱼的情况,附近溪水正常;猪场附近能闻到一些臭味。 现场核查时,我县工作人员已要求各养猪户要加强环境卫生清洁,及时做好蚊蝇消杀工作,避免影响环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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