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府函〔2018〕27号 关于同意《梅州市平远县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 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 lt;梅州市平远县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 gt;的请示》(平国土资请〔2018〕4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梅州市平远县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是落实梅州市土地整治规划的重要环节,是实施和深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手段,是指导平远县土地整治活动的政策性文件,是统筹安排各类土地整治资金的重要依据。规划期内,你局要切实做好《规划》实施工作,认真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垦造水田等各项任务,确保开展我县土地整治项目符合《规划》的要求。 三、你局要在《规划》批准后,将规划成果及有关备案材料按程序报送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此复 平远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委、办、局,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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