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府发〔2022〕8号关于黎常青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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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府发〔2022〕8号 关于黎常青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省、市属驻平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命黎常青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免去其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沈福辉同志为县水利水电发展管理中心主任; 免去韩垂文同志的县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职务; 免去凌旺珍同志的县科工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利明同志的县科工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沈意中同志的县科工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林福平同志的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曾伟红同志的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谢永兴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卓新花同志的县公路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原经济待遇)。 平远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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