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府发〔2023〕22号关于彭文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3-11-17
来源:
平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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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府发〔2023〕22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省、市属驻平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命彭文辉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任命廖志鹏同志为县教育局副局长; 任命张振鑫同志为县林业局副局长; 任命林雪丹同志为县林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刘汉章同志为县财政局副局长; 任命王娜同志为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任命郑跃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任命刘文涛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赖文杨同志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任命黎赓同志为县侨务局局长; 任命李剑雄同志为县政务大数据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陈炜坚同志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丘宝平同志的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韩垂尚同志的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余永灵同志的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雪梅同志的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小明同志的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凌育苑同志的县侨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黎伟同志的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免去韩山同志的县信息网络中心主任职务。 平远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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