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雷革等同志挂任职务的通知
时间:2014-06-03
来源:
县信息中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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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府发〔2014〕10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省、市属驻平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雷革同志挂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进同志挂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挂任职务时间为三年,挂任期满后所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平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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