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新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14-11-04
来源:
县信息中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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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府发〔2014〕16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省、市属驻平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命黄新生同志为东莞塘厦(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主任;
任命姚雄同志为东莞塘厦(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吴益华同志为东莞塘厦(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刘连荣同志为东莞塘厦(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副科级干部;
任命刘洪同志为县实验中学校长;
任命林通同志为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续聘陈旺宏同志为县物资总公司副经理,聘任期三年;
免去张智华同志县公安局上举派出所所长职务。
平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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