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姚清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15-06-29
来源:
县信息中心
点击:
-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省、市属驻平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命姚清源同志为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 任命姚雄同志为县二轻工业公司经理(试用期一年),免去东莞塘厦(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颜群标同志为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任命陈以明同志为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任命李伟胜同志为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任命张友同志为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任命姚碧健同志为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任命林申智同志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徐凤英同志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聘任黎敦平同志为广东南台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主任(聘任期三年),不再聘任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雪琦同志县二轻工业公司经理职务; 免去丘宝平同志广东南台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主任职务; 免去姚健同志平远中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副科职待遇。 平远县人民政府 平府发〔2015〕11号
返回顶部



主 办: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粤ICP备05022886号 网站标识码:4414260001
承 办:平远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粤公网安备 44142602000113号
主 办: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平远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4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