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府发〔2018〕4号 关于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省、市属驻平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杨 栋 县长,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工作。 温助民 常务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县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审计工作,分管县政府机关、法制、发改、财政、安全生产、统计、人民武装、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税务、重点项目、金融、证券、保险、住房公积金和政务公开工作,联系人大、监察委工作。 刘海鹏 副县长(挂职),负责南沙对口帮扶平远工作,分管工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 陈远航 副县长,分管龙文-黄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农业、林业、水务、民政、旅游、气象、畜牧、扶贫、农机、移民、供销、商业、物资、粮食、信访工作,协调生态富民带建设工作,联系政协工作。 李远林 副县长,分管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房管、国土资源、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环境保护、市政中心、卫生和计划生育、人防、红十字会工作,协调宜居宜业美丽县城建设工作,联系共青团工作。 张善波 副县长,分管公安、司法、消防工作,联系法院、检察院工作。 刘兰娇 副县长,分管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妇女、儿童、残联、档案、地方志工作,联系社科联、文联工作。 韩 旭 副县长,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经济和信息化、科技(知识产权)、交通运输、公路、工商质监、中小企业、打假打私、供电、石油、邮政、电信、移动、联通、烟草(金叶公司)、盐业工作,联系工商联、工会工作。 各位县政府领导同志按分工,分别负责相应的机构、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的有关工作;未明确的其他工作事项由县长另行交办。 平远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委、办、局,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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