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府发〔2019〕2号 关于马志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省、市属驻平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命马志军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保留正科级); 任命余军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姚思尼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任命肖明曦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保留正科职); 任命林映明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任命林忠健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主任科员,免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姚勇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主任科员; 任命陈悦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副主任科员; 任命余运隆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副主任科员; 任命张益均同志为县科工商务局副局长、县投资促进局局长(保留正科职); 任命凌旺珍同志为县科工商务局副局长; 任命吴小兵同志为县科工商务局副局长; 任命李利明同志为县科工商务局副局长; 任命张远新同志为县科工商务局副局长; 任命沈意中同志为县科工商务局副局长; 任命韩立同志为县科工商务局副局长; 任命张天华同志为县科工商务局副局长; 任命吴易平同志为县科工商务局副局长; 任命凌来泉同志为县科工商务局主任科员; 任命饶耀辉同志为县科工商务局主任科员; 任命易敬甜同志为县科工商务局主任科员; 任命黄维瑞同志为县科工商务局副主任科员; 任命丘冬梅同志为县科工商务局副主任科员; 任命赖钦宏同志为县财政局副局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保留正科级); 任命陈耀东同志为县民政局副局长; 任命谢远锋同志为县司法局主任科员; 任命林红星同志为县司法局主任科员; 任命刘正军同志为县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任命黄云伟同志为县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任命陈以明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任命何远航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任命林立全同志为县自然资源局主任科员; 任命谢吉扬同志为县自然资源局副主任科员; 任命黎崇发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任命杨子勋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任命林南京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任命姚若龙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任科员; 任命李绿华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主任科员; 任命姚绪通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主任科员; 任命刘文钫同志为县水务局副局长,免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刘栢盛同志为县水务局总工程师,免去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张教东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县扶贫工作局局长(保留正科职); 任命杨劲松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 任命韩垂文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任命张文萍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任命曾戈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任命黎常青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任命刘永安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主任科员; 任命王平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主任科员; 任命曾卫华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主任科员; 任命姚新义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副主任科员; 任命黄云霞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副主任科员; 任命刘建华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副主任科员; 任命陈斌扬同志为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任命吴跃同志为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任命徐东虹同志为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任命丘慧娟同志为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任命张任锋同志为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任命赖炜红同志为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主任科员; 任命黄新凤同志为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主任科员; 任命刘连锦同志为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主任科员; 任命姚志勇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 任命谢传生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任命谢增扬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任命陈任先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任命姚玉红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任命朱远胜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局副主任科员; 任命李剑文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潘佛扬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县民政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任命丘荣章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县民政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任命吴英辉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任命姚康平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任命林烈坚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主任科员; 任命杜永灵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县知识产权局局长(保留正科职); 任命颜群标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任命谢永兴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任命李伟胜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任命杨建华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任命姚碧健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任命赖向阳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县公路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林军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任命王宁辉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任命凌广华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任命郑育宁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任命徐凤英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任命刘冬芳同志为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沈福坚同志为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任命姚婷丹同志为县统计局副局长; 任命林挺锋同志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任命谢辉斌同志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任命张铁山同志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任科员; 任命李晓文同志为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任命王梅芳同志为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任命陈健平同志为县林业局副局长; 任命卓衍龙同志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保留正科级); 任命叶俊新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谢梅青同志为县五指石省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副主任; 任命刘伟东同志为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杨志良同志为广东南台山森林公园管理处主任; 黎敦平同志不再聘任广东南台山森林公园管理处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经济待遇; 罗源祥同志不再聘任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经济待遇; 谢岳芳同志不再聘任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保留副科级经济待遇; 危旋光同志不再聘任县水利水电发展管理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经济待遇; 凌剑洪同志不再聘任县国防教育训练基地专职副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经济待遇; 保留林志强同志副科级经济待遇; 保留盛富同志副科级经济待遇; 保留周朝阳同志副科级经济待遇; 保留卓衍平同志副科级经济待遇; 保留陈旺宏同志副科级经济待遇; 免去韩垂辉同志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余新荣同志县林业局副局长、森林分局局长职务,保留副科职待遇; 免去蓝国健同志县政府调研室主任职务; 免去杨志强同志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谢进城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杨增书同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免去马百元同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平远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委、办、局,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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