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平远县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第三批)规范审批事项名称的通知
时间:2015-04-29
来源:
县信息中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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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府发〔2015〕8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省、市属驻平各单位: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粤府办〔2014〕62号)精神,对我县公布的第三轮第一、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进行名称的修改及事项的补充完善,现将我县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第三批)名称规范后的目录予以公布,原第一、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自行终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平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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