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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府办函〔2018〕73号 关于印发平远县“客家菜师傅”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12-10
来源: 县信息中心
点击: -

平府办函〔2018〕73号

关于印发平远县“客家菜师傅”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平远县“客家菜师傅”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7日

平远县“客家菜师傅”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市乡村振兴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16号)、《中共梅州市委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梅市发〔2018〕13号)、《印发 lt;关于传承我县优秀传统文化的工作方案 gt;的通知》(平委办电〔2018〕39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粤菜师傅”工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客家菜师傅”工程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明晰客家菜的发展定位,传承客家菜历史文化精华和精湛技艺,完善标准化体系,全面发展和培育多层次客家菜人才,不断提升客家菜的品质、品味、品牌,推动客家菜特色化、品牌化、产业化,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助力脱贫攻坚,助推我县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和全县乡村振兴发展。

二、目标任务

将“客家菜师傅”工程与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相结合,实施客家菜文化品牌提升行动,支持发展客家菜学术理论研究,向市推荐平远特色菜,开展客家菜系列评选活动,加强客家饮食文化宣传推广,着力提升世界客都梅州客家菜的地域美誉度和社会知名度,提升客家菜文化品牌影响力;实施客家菜产业化建设行动,建设客家菜菜品标准,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客家菜特色餐饮企业,支持客家菜餐饮企业通过标准化、规范化经营“走出去”,把“客家菜师傅”工程与农业、旅游、扶贫融合起来,促进产业兴旺、农民增收;实施客家菜师傅人才培养行动,到2022年,全县建成一批“客家菜师傅”培训基地,开展“客家菜师傅”技能培训240人次以上,建设一批高素质的“客家菜师傅”人才队伍;实施客家菜师傅就业创业行动,鼓励和支持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贫困劳动力从事客家菜餐饮服务管理工作,引导扶持客家菜师傅创业创新、带动就业。

三、重点工作

(一)客家菜文化品牌提升行动

⒈开展客家菜系列评选活动。组织开展以传承、交流、创新、发展为主题的“客家菜名师”“客家菜名店”“客家名菜”和“平远名小吃”系列评选活动,打造引领客家菜发展的高端品牌典范。(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旅游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⒉举办全县客家菜技能大赛暨世界客都(平远)美食节。借助市餐饮行业协会的支持,在平远县举办平远美食节,集中开展客家菜名师厨艺表演、名菜展示、名店风味体验和美食擂台赛(技能大赛)等活动,组织开展闽、粤、赣等地客家美食现场展销活动,打造具备观赏性、互动性、群众性的美食盛会,并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进一步宣传城市形象,推介企业品牌,增进交流合作,促进共同发展。(牵头单位:县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文广新局、县财政局)

⒊申报客家菜“非遗”项目,传承客家菜传统技艺。挖掘民间客家菜人才,支持有代表性的客家菜传人和独特的客家菜技艺申报“非遗”项目,做好现有的相关“非遗”项目保护和传承工作。开展客家菜地理标志认定工作,对具有原创菜品起源地文化,能代表客家地方饮食风味特色和饮食文化习俗内涵的菜品,进行带有地名或人名等文化元素标识的命名,着力提升客家美食地域美誉度。(牵头单位:县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旅游局)

⒋加强客家饮食文化宣传推广。发布促进客家菜发展的相关政策和各类标准,公布评比和检查情况,系统宣传推广平远美食。加强客家菜系统化研究,充分挖掘历史故事、名人传说,传承和推广客家菜历史文化底蕴。借助高端媒体、新媒体等平台,举办客家菜微电影、小视频录制有奖征集等一系列客家美食宣传推介活动。组织拍摄《寻味平远》客家美食专题宣传片,突出客家菜的制作特色、厨艺的经验传承和平远特色食材及饮食文化等,加大对传统美食对外宣传营销力度,编写《平远传统节日大会》《平远饮食文化概述》等著作,提升平远客家美食知名度。(牵头单位:县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招商局、县文联、县旅游局、各镇人民政府)

(二)客家菜产业化建设行动

⒌规划建设美食一条街或特色餐饮街区。以平城岭下河两岸现有餐饮比较集中的街区为基础,推进外立面、标牌标识的景观改造,配套停车场、休憩点等设施建设,规划设计一批景观小品等。规划打造岭下河西路特色餐饮街区、休闲夜市。对差干圩镇商业街、五指石商业街进行市场整治,打造文明旅游休闲街区。加快完成土地、林地调规,项目征地,报建等各项前期工作,推进差干镇长布半岛三省文化美食风情街项目(含特色餐饮、夜间娱乐等)落地建设。(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差干镇政府,责任单位:县市政中心、县旅游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大柘镇政府)

6.推动平远客家菜制作标准化。制订三年行动计划,抓好客家菜产品质量标准化研究,支持职业技术学校、县旅游协会、客家菜餐饮优势企业主导或参与客家菜标准制定工作,建设客家菜菜品标准,编制《客家菜标准汇编》。加强客家菜标准的宣传推广,将客家菜制作标准作为职业技术学校和培训机构培养相关专业人才的教材。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实例向社会广泛宣传客家菜标准化知识,增强客家菜餐饮服务生产者、经营者、管理者和消费者的标准化意识,提高社会对客家菜标准化工作的认同度。(牵头单位:县工商质监局,责任单位:县职校、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文广新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旅游局)

7.推广客家菜行业标准化经营。制定完善客家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和餐饮服务场所建设标准,全面规范、提升客家菜经营场所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管理水平,提升经营品质,形成与旅游城市相适应的餐饮品质。制订客家菜行业管理标准,通过行业自律与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等方式,督促引导从事客家菜烹饪及相关研究、宣传、传授食品安全知识的餐饮业工作者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县招商局、县旅游局、县供销社)

8.培育客家菜特色企业。支持客家菜餐饮企业引进先进经营理念和模式,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采取连锁经营、网络营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加快发展直营连锁、加盟连锁、特许连锁等经营方式,做强企业、做大规模,培育形成一批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高、辐射带动能力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餐饮企业。(牵头单位:县招商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商质监局、县中小企业局、县发展改革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

9.发展客家菜特色食材产业。充分利用平远县自然资源禀赋,依托现有的蔬菜、禽畜优良种养基地和土特产食材,培育发展客家菜食材特色产业,注重发挥一村一品的引领带动作用,发展客家菜食材产业经济,带动贫困人口脱贫增收。(牵头单位: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扶贫办、县供销社、县旅游局、各镇人民政府)

10.促进客家菜产业有机融入全域旅游。鼓励引导客家菜餐饮品牌企业到旅游景区开店设点,将参观美食街、品尝特色美食作为旅游体验活动,大力发展客家菜特色餐饮、休闲餐饮、主题餐饮产业,努力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的客家菜乡村产业项目,引导建设“客家菜师傅”名镇名村,打造一批乡村客家菜美食旅游点和乡村旅游美食精品路线。在“客家菜师傅”创办(经营)的餐饮企业中,评选一批经营规范、信誉良好、客家菜特色突出、能代表平远旅游业对外形象的餐饮企业,申报市级授予“客家菜师傅名店”牌匾并评定星级,促进客家菜餐饮服务业与旅游业联动发展。(牵头单位:县旅游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商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招商局、县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

11.鼓励支持客家美食“走出去”。支持市场主体依照客家菜标准,对菜品制作标准、经营场所、门店装修等方面设定标准规范,鼓励和支持客家菜企业跨地区开设直营连锁店、加盟连锁店,逐步培育跨区域的客家菜连锁示范企业,推动客家菜企业实现快速扩张,不断提高客家菜品牌知名度和市场份额。(牵头单位:县招商局,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旅游局)

(三)客家菜师傅人才培养行动

12.建立完善客家菜师傅培训平台。大力建设平远乡村特色菜系的客家菜师傅培训基地,积极开展平远特色客家菜技能研讨、技艺交流与推广活动,推动客家菜技能传承与创新。将客家菜师傅培训计划纳入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年度计划,培训补贴在促进就业创业发展资金中列支。充分发挥县职业技术学校在客家菜师傅培养方面的龙头带动作用,把县职业技术学校、科训职业培训学校打造为县级“客家菜师傅”培训基地,承担县级“客家菜师傅”培训任务。(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旅游局、县供销社、各镇人民政府)

13.提高客家菜技能人才培养能力。组织县职业技术学校、培训机构、星级酒店和业内专家及学者,编制客家菜师傅培训教材。加强职业技术学校、培训机构等客家菜培训基础建设,完善设施、设备、师资等配置,扩大培养规模,大力提高职业技术学校客家菜技能人才培养能力。推动职业技术学校加强客家菜烹饪专业建设,开设客家菜菜系的相关课程,重点推动县职业技术学校打造市级重点、特色专业。对贫困家庭的乡村青年农民学员入读职业技术学校的,按规定落实享受相关扶贫资助政策。(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职校、县旅游局、县供销社)

14.扩展客家菜技能人才培养模式。采取短期培训与学制教育相结合等模式,支持有意愿的农民群众特别是贫困户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教育,着力提高乡村劳动者客家菜技能水平。充分发挥职业技术学校和企业在客家菜师傅培养中的双主体作用,深化职业技术学校与有关餐饮企业的合作交流,建设客家菜师傅校企联盟,加大校企双制联合培养“客家菜师傅”力度。由职业技术学校和行业企业共同研究推进人才培养、专业设置、课程开发及考核评价,鼓励从有实力的餐饮企业引进有经验的人才担任相关专业教师。广泛发动职业技术学校、行业企业等,深入镇、村(居),广泛组织培训下乡、名师下乡等活动,方便乡村劳动力参加客家菜师傅技能培训,支持有意愿的农民群众通过专业培训后回乡开办农家乐或外出就业创业,全面提高全县乡村美食行业的菜系品质、擦亮平远品牌、服务水平及整体形象。(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职校、县扶贫办、县供销社、县旅游局、各镇人民政府)

15.建设客家菜师傅工作室。各镇要鼓励支持各类餐饮企业和客家菜“非遗”传承人建设客家菜师傅工作室。对客家菜传承成果显著、菜系品牌突出的客家菜师傅工作室,向市申报授予“梅州市客家菜大师工作室”牌匾。加大对客家菜师傅的表彰奖励力度,支持相关行业协会等开展名厨师、名客家菜、名店等评选活动,对于具有较高技艺技能、在客家菜行业有影响、在客家菜技能传承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客家菜师傅,优先推荐申报“南粤技术能手奖”等。(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中小企业局、县旅游局)

16.开展客家菜师傅职业技能竞赛。各镇要以“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培育市场”和“积累经验、培育品牌、使办赛常态化”为原则,结合乡村旅游、客家菜美食节等活动,开展具有本地特色的客家美食大赛,引导广大餐饮企业、行业协会等积极参加各类竞赛活动,扩大客家美食的影响力。每三年举办县级客家菜师傅职工、学生技能竞赛。积极开展乡村客家菜师傅创业大赛,提高创业实战能力。(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职校、县旅游局、各镇人民政府)

(四)客家菜师傅就业创业行动

17.促进客家菜师傅就业创业。依托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和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办事流程、就业创业信息等公共信息,为乡村客家菜师傅提供政策咨询、就业创业指导等全方位就业创业服务。鼓励各镇结合乡村特点,通过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现有农业产业园区、闲置厂房、零散空地等存量资源,整合建立一批面向乡村客家菜师傅的创业孵化基地。鼓励和支持农村劳动力以及下乡返乡人员从事客家菜师傅、餐饮服务管理工作和创办经营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客家菜师傅及创办相关经营主体,特别是贫困劳动力,按规定落实相关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结合区域劳务交流合作,打造客家菜师傅劳动力输出品牌,通过推动客家菜师傅走出去,不断扩大客家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中小企业局、县旅游局、各镇人民政府)

18.积极为客家菜师傅就业创业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客家菜师傅”工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选树一批返乡创业典型,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讲活动,发挥创业成功者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社会的创业热情。(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文广新局、县旅游局、各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牵头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主动作为,担起责任。各责任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和承担的任务,抓住重点,认真组织实施,不折不扣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见效。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支持“客家菜师傅”工程顺利推进,形成上下联动、协同合作、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要结合实际,逐项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标准、时限要求,并落实具体责任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牵头抓好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三)加强经费保障。为确保“客家菜师傅”工程顺利实施,促进客家菜师傅就业创业,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的保障资金,为“客家菜师傅”工程提供资金保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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