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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19-01-15
来源: 县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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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8年,我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我县“一城一区一带”发展战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一是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完善和推进电子营业执照、企业简易注销等改革措施的同时,实施了“二十四证合一”的“多证合一”、工商登记注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证照分离”等改革措施;二是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先后公布取消了两批国务院决定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18项。三是落实“减证便民”措施,以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公布取消44项涉企涉民证明事项,着力解决烦扰群众的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四是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推进网上中介超市建设工作,印发了《平远县县直部门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布中介服务事项共48项。五是优化政务服务体系,着力建设“数字政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做好网上办事大厅、“一窗通办”、惠民信息平台升级完善等工作,依托大数据建立资源共享平台,切实打通政务公开及服务“最后一公里”,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加强。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制度,切实把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制作关,做到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2018年,县旅游局提请印发的《平远县促进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试行)》,经县政府法制局审核,正式文件印发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并进行了有关新闻报道。二是县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能够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依时依规报上级政府和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三是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对县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县级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文件总数129件,确保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能做到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规定,不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不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决策机制不断完善。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规定,提高决策过程科学性和决策程序正当性。2018年,我县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平远县“多规合一”规划》、《平远县未来五年(2018-2022)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建设专项规划》、国道206线平远县田螺纽至超竹段改建工程等重大决策事项,均能事先向社会公布,广泛开展民意调查,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通过适当途径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决策前进行调查研究,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未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或者作出决策。2018年,县政府法制局共审查政府和部门送审的规范性文件1件,审查涉及民生工程和招商引资合同等事项63件,审查政府常务会议议题94件,办复征求意见稿226件三是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我县以政府法制机构为平台设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室,外聘了客都律师事务所5名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及涉法事项审查共21件;同时,推动各镇、各部门健全政府法律顾问机制,要求其上报的请示件,凡是涉及重要改革事项、重大投资项目、法定规划编制调整、收费项目调整以及需要以政府名义签订协议等重要内容的,必须事先经过其法律顾问的合法性审查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公信力不断提升。一是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合理界定县直各单位行政执法权限,理顺行政执法关系,依法下放行政管理职权,减少行政执法层级,不断提高基层行政执法能力。二是完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使行政执法主体之间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得到及时解决,落实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制度,依法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2018年10月,组织201名预申领、换发《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参加了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杜绝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四是扎实开展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实施执法行为时,能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前,向当事人告知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给予其陈述、申辩的机会;作出行政执法处理决定时,能依法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期限和途径;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和罚没物品依法处理制度。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断强化。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及时办理人大议案,使各项决策充分体现民意,符合发展实际;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对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建议”提案,认真研究,及时答复。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建立“县-镇-村-村民小组”四级联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网络,覆盖全县12个镇143个村(居),将政务公开延伸到基层末端,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使群众更便捷、更及时地获取政府信息,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自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全县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00多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信息2000多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信息3000多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236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45次三是健全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保障和支持审计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四是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依法及时调查处置违法行政行为。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一是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机制、重大群体性和突发性社会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以及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功能作用,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8,县政府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行政应诉案件1件;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相关规定,县政府分管林业的副县长亲自到梅州中院出庭应诉。三是畅通拓宽信访渠道,落实领导干部接访、网上信访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处置群众投诉举报,着力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2018年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引发重大群众性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或重大异常信访事件等情形。

(七)扎实开展学习和培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订了县政府常务会议年度学法计划,组织法律知识专题讲座5次以上,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二是广泛持续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我县组织宪法巡回宣讲团成员深入各机关单位、学校、镇、村党支部等进行宣讲共计289场次,平远新闻、“平远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相关宣讲报告会报道156篇,编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宪法挂图》等学习资料3万多本,各镇、村、街道醒目位置悬挂各类宪法宣传标语、挂图5000多条(幅)。通过一系列学法和普法活动,政府工作人员切实加强了法治理念和学法用法意识三是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对全县执法部门及各镇开展全员培训,切实扣紧当前重点项目推进、城乡环境整治、乡村振兴、“三清三拆”等具体工作,以培训为抓手,全面提升行政人员的执法观念和执法技能。全县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培训会13场次,参加培训人员800多人次,分发培训资料1200多份。四是扎实抓好“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逐步走向常态化、制度化。

(八)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一是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做到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切实加强法制力量建设,县政府设置了法律顾问室,12个镇和27个执法任务较重的县直部门均配备了法律顾问,有负责法制工作的业务股室或专门人员,在推进文件审查和清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年度依法行政考评等工作时,均能有效对接,确保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得到及时推进和有效落实。

2018年,我县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社会矛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按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落实政府机构改革任务,及时调整界定好我县涉改行政执法单位的主体、依据、职权等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开。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已取消、转移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按照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原则,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推进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梳理行政执法流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央和省、市部署推进县、镇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全面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工作,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和覆盖率,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生效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决定书上网和查询制度。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加强县直有关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在线监管工作。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力度,推行“阳光复议”、“便民复议”;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八)认真开展依法行政考评。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做好依法行政考评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平远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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