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多措并举 筑牢森林防火安全网 针对近期出现罕见长时间干旱无雨天气的实际,我县把森林防火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日常巡查、防火宣传,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连日来,县林业局、各镇镇村干部和护林员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巡查工作,对我县林区开展全面巡查;县森防办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好巡逻和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劝导制止群众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让防火知识、意识入脑入心,防患于未然。 【农户:防火意识要强,做好安全措施,用火要安全。】 【县林业局资源监测评估中心 丘建中:我县久晴未雨,天气非常干燥,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我们林业部门近期也组织大量人力,到各乡镇巡查野外火源。同时呼吁市民朋友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防山火的发生。】 与此同时,我县也加强了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的处罚力度。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近日,因失火烧山涉嫌失火罪的韩某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多日。他希望广大市民要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坚决杜绝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共同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犯罪嫌疑人 韩某运:大家要以我引以为戒,不要失火了,失了火会被惩戒,我十分后悔。】 据了解,针对当前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及野外用火增多现象,县林业局成立了由局领导带队的8个森林防火督查组,深入全县各镇分片督促检查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同时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在国、省道沿线、学校、林区、自然保护地制作宣传牌、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发放防火宣传物品;并加强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的处罚力度。据统计,近期县相关部门共查处违规野外用火案件19宗,其中刑事处罚案件1宗,行政处罚案件8宗,警告处罚10宗,有效地起到了震慑、宣传和教育的作用,遏制了野外用火现象,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山火的发生,为保护好全县森林资源的安全奠定了基础。



主 办: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粤ICP备05022886号 网站标识码:4414260001
承 办:平远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粤公网安备 44142602000113号
主 办: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平远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4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