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市和县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工作部署,县安委办印发《关于开展“奋战三十天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的通知》,决定自12月5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奋战三十天 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旨在切实压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地方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全面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据悉,本次“奋战三十天 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将重点围绕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建筑施工、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等领域开展。行动将紧盯“两客一危一重货”重点车辆,强化道路交通隐患大排查;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深化综合治理火灾防范突出问题;加强重点建设工程及建筑施工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重点水域及重点船舶安全监管;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和重大危险源专项督导工作,做好重点时段相关重点环节或领域的攻坚治理。 县安委办将于近期组织10个工作组,采取不听汇报、不打招呼,直插基层一线的方式,不间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服务,并对重点地区开展事故(典型一般事故)“回头看”评估检查,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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