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我县工贸、非煤矿山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6月9日上午,我县召开工贸、非煤矿山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宣贯培训会,县应急管理局相关股室人员,高新区、东石镇、大柘镇、石正镇、仁居镇安监办人员及全县工贸、非煤矿山领域40家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相关指示批示精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广东省65条、梅州市79条及平远78条细化措施,解读了《平远县危险化学品和工贸行业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及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平远县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和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会议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学习领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广东65条、梅州79条和平远78条细化措施,推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大力实施治本之策;要细化工作措施,统筹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信息沟通和情况通报,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从严处理,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二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牵头开展重大隐患自查自纠,组织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做到立查立改、闭环管理;要在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突出企业各个分管负责人的责任,落实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团队的人员力量,根据需要聘请有关专家,强化技术指导,切实提高企业排查和整改的质量;要针对违规动火电焊,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禁无证上岗;要全面排查外包外租情况,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每半年开展一次,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的应急避险意识,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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