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宏兴木业制品有限公司污染治理设施及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平远环保局拟批准《平远县宏兴木业制品有限公司污染治理设施及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2个工作日(2019年10月17日至2019年10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平远县大柘镇平远大道中192号,邮编:514699 联系电话:0753-8898963 传 真:0753-88992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平远县宏兴木业制品有限公司污染治理设施及锅炉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平远县宏兴木业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大柘镇河陂水 环评机构:海南深鸿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大柘镇河陂水(东经115°55′31″、北纬24°35′55.55″),平远县宏兴木业制品有限公司原年产3.5万立方米刨花板生产项目已取得环评审批和环保竣工验收,并已申领排污许可证。后因发展需要,对锅炉在原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将原有燃烧木屑残渣的锅炉拆除,新建一台型号为YLW-7000SI有机热载体锅炉,并配套建设一条年产1.7万吨生物质成型颗粒生产线,且取得环评审批和环保竣工验收。现因项目燃生物质锅炉实际供热量大于生产供热的需要,拟将现有的1台10t/h燃生物质有机热载体锅炉改造成1台6t/h的燃生物质导热油炉,改造后的锅炉可满足生产供热的需要,对现有的锅炉导热油转子烘干机技改为三通道干燥烘干机,将热压废气通过废气收集设施收集至三通道干燥烘干机进行燃烧处理。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占总投资的1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项目在现有的厂房进行技改活动。
运营期:废水:项目技改后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和东面山地灌溉。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锅炉废气通过高效陶瓷多管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m烟囱高空排放;三通道干燥烘干机产生的燃烧废气、燃烧处理后的热压废气通过旋风除尘+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烟囱高空排放。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措施,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固体废物:炉渣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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