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政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0件家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平远环保局拟批准《梅州市政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0件家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2个工作日(2019年12月19日至2019年12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
联系地址:平远县大柘镇平远大道中192号,邮编:514699 联系电话:0753-8898963 传 真:0753-8899299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梅州市政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0件家私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单位:梅州市政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平远县大柘镇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朝龙路3号 |
环评机构: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平远县大柘镇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朝龙路3号。地理坐标:(115°52'50.96"E 24°32'40.45"N)。该公司是由原梅州市新光明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更名成立,因公司调整了经营需要,技改后项目年生产5000件餐桌、碗柜及电视柜等木质家具,喷漆台由一台增至七台,并加装配套了废气处理设施装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12.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利用现有的厂房及部分设施,施工期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废水:项目技改后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进入厂内自建的污水收集池中,由污水处理厂定期安排槽罐车转运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气:机加工粉尘经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引致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晾干在密闭车间进行,有机废气采用水帘柜+旋风喷淋+活性炭+光催化氧化处理后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中第Ⅱ时段限值要求;漆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通过选择高效率、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振、隔音、消音等措施,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表1中3类标准。固体废物: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有关规定。废油漆桶、漆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边角废料、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外售给回收单位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