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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G358至吉美园基地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0-05-14
来源: 本网
点击: -

平远县G358至吉美园基地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平远环保局拟批准《平远县G358至吉美园基地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2个工作日(2020年5月14日至2020年5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平远县大柘镇平远大道中192号,邮编:514699 联系电话:0753-8898963 传 真:0753-88992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平远县G358至吉美园基地公路工程
建设单位:平远县仁居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平远县G358国道、吉美园
环评机构:惠州市鸿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公路起点于G358国道, 终点位于吉美园。总长3.293公里,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30km/h,路基宽为7.5米,双车道,水泥砼6.5米的规模建设,项目与G358线相交。主体工程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和交通工程等。总投资12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1.6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1、施工场地须设置洗车台,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外排。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放。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降噪措施,防止噪声扰民。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标准,夜间(22:00-6:00)和午间(12:00-14:00)不得施工作业。3、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施工临时用地和弃渣场植被,并对道路边坡进行绿化和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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