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杉森木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平远环保局拟批准《平远县杉森木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
联系地址:平远县大柘镇平远大道中192号,邮编:514699 联系电话:0753-8898963 传 真:0753-8899299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平远县杉森木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单位:平远县杉森木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梅州市平远县大柘镇桐子园 |
环评机构:恒溢生态环境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平远县大柘镇桐子园,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N24°34′60.00″ E115°54′27.00″),因公司发展原因,原“平远县捷胜家私厂”已环评转让变更为“平远县杉森木制品有限公司”。现投资45万元新增喷漆房及其配套处理设施,技改完成后生产规模不变,项目定员不变,总投资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44.44%。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进行安装,施工期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废水:项目喷枪清洗废水回用于涂料稀释,不外排;水帘柜喷淋废水、喷淋塔喷淋废水定期更换后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废气:喷漆、晾干过程产生有机废气采用“水喷淋+ UV光解+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音、消声、减振、布设绿化带等措施,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固体废物:项目技改产生的危险废物有漆渣、废原料桶、含漆抹布和手套、废活性炭等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后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