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性能汽车配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梅市府函〔2019〕233号)以及梅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4月9日《关于做好梅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制相关工作的通知》,《高性能汽车配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实行告知承诺制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3个工作日(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8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
联系地址:平远县大柘镇平远大道中192号,邮编:514699 联系电话:0753-8898963 传 真:0753-8899299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高性能汽车配件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单位:平远县金科新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地点:平远县东石镇凉庭村马地坪 |
环评机构:东莞市净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平远县东石镇凉庭村马地坪(N24°41′5.64″,E115°58′26.67″),主要从事汽车轮毂和制动鼓生产和销售,原产5000吨/年。因企业发展需求,该公司在现有厂房内建设“高性能汽车配件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技改后产品、产量和员工人数不变,只是在现有生产线的基础上对产品增加浸漆工艺。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30%。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项目在现有的厂房进行安装,施工期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废水:技改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气:浸漆、晾干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音、消声、减振、布设绿化带等措施,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固体废物:废油漆桶、废漆渣、废UV灯管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手套,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