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北斗星航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注塑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平远环保局拟批准《广东北斗星航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注塑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反映。 |
联系地址:平远县大柘镇平远大道中192号,邮编:514699 联系电话:0753-8898963 传 真:0753-8899299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广东北斗星航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注塑件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广东北斗星航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平远县大柘镇丰光村平远县生态工业园二期 |
环评机构:深圳华越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平远县生态工业园二期(东经:115°53′4″;北纬:24°33′5″),利用现有空置厂房,占地面积约2300㎡,新建设注塑件生产线,建成后年生产注塑件200万套。项目投资700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占比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进行安装,施工期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灌溉。废气:注塑废气收集经“水喷淋+UV光催化氧化”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污染物排放限值后,不低于15米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还需符合GB31572-2015中表9浓度限值;其它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音、消声、减振、布设绿化带等措施,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固体废物: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塑料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处理;废UV光管、废催化剂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