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恒宝缘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性工程材料产学研一体化综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平远环保局拟批准《广东恒宝缘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性工程材料产学研一体化综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反映。 |
联系地址:平远县大柘镇平远大道中192号,邮编:514699 联系电话:0753-8898963 传 真:0753-8899299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广东恒宝缘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性工程材料产学研一体化综合项目 |
建设单位:广东恒宝缘新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平远县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三期 |
环评机构:深圳市江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三期,租赁平远县岭南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空置厂房(E115°51'1.24",N24°30'40.04")占地面积为6840m2,建筑面积5760m2,项目以乙酸正丁酯、环氧树脂、碳化硅、磷化锌等为原料,经混料、搅拌和分装等工序生产碳化硅衍生品200吨/年。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在现有项目厂房安装调试,施工期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气:搅拌、分散工序产生的VOCs通过管道收集后由“四级过滤器”进行处理后不低于18米高排气筒排放。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音、消声、减振、布设绿化带等措施。固体废物:废包装袋由固定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废环氧树脂桶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