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远县金鑫耐磨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06月24日至2021年06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平远大道中192号,邮编:514699 联系电话:0753-8899269 传 真:0753-88989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平远县金鑫耐磨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梅州平远县 建设单位 平远县金鑫耐磨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根据实际生产的需要,投资120万元建设“平远县金鑫耐磨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比16.67%,项目所在地位于现有项目的生产车间内,车间占地面积1200㎡,建筑面积1200㎡。建设内容为“对旧砂回用工序进行技术改造,增加一套树脂砂砂处理生产线,取代现有的人工旧砂回收;同时增加浸漆工序和制芯工序”。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铸件能力为7200吨、挖掘机配件4000吨。与现有项目产品产能、种类保持不变。技改后员工人数保持不变。 环评机构 深圳市宇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为生产设备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安装和调试,施工期间污染物产生量极小。运营期:1.废气:项目砂处理工序粉尘有组织排放量为0.067t/a,排放浓度为1.702mg/m3,无组织排放量为0.35t/a;浸漆工序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量为0.103t/a,排放浓度为4.29mg/m3,无组织排放量为0.02685t/a。砂处理工序粉尘经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可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其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后达标排放;浸漆工序有机废气经过“水喷淋+UV光催化氧化”处理后可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其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后达标排放,通过上述措施,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2.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中不需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员工由现有项目工作人员进行调岗,故无新增生活用水,无生活污水产生,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地表水水体环境影响不大。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砂处理设备、浸漆缸和制芯机等生产设备及其配套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减震、隔声及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和环境保护目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的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为废砂、收集粉尘、废漆桶、漆渣、废光管和废催化剂。其中废砂产生量为35t/a,统一收集后外卖;收集粉尘产生量为6.583t/a,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危险废物有废漆桶、漆渣、废光管、废催化剂,其中废漆桶、漆渣产生量为0.02t/a,废光管产生量为0.01t/a,废催化剂产生量为0.001t/a,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置。因此,项目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5.地下水、土壤:根据导则,项目不需不需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浸漆房在建设过程中进行防渗处理,避免发生污水泄漏,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涉及的对土壤产生影响的主要单元为浸漆房、危废暂存间,浸漆房、危废暂存间均按照重点防渗区标准进行防渗处理,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包装要求进行分类包装,因此不会造成污染物渗入土壤内,项目对周围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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