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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环境保护局拟对年产48万吨配合饲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1-12-16
来源: 平远县环境保护局
点击: -


  根据年产48万吨配合饲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平远大道中192号,邮编:514699

  联系电话:0753-8899269

  传 真:0753-88989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48万吨配合饲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梅州平远县

建设单位

正大康地(梅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石正镇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三期科创路,占地面积近51897平方米,建筑面积32227.86平方米。年产48万吨各种全价畜禽配合饲料,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占比2.5%。

环评机构

长沙则中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运营期:1. 废气: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装置和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 排气筒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蒸汽热源机废气经收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中的燃气锅炉标准限值。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排放标准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通过减震、隔声及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布袋收集的粉尘收集后由回收公司处理;危险废物有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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