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九远新材技术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米绝缘玻璃纤维管系列产品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03月25日至2022年03月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平远大道中192号,邮编:514699 联系电话:0753-8899269 传 真:0753-88989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九远新材技术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米绝缘玻璃纤维管系列产品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梅州平远县 建设单位 广东九远新材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梅州市平远县石正镇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租用南平大道南2号创业孵化基地1053#已建成的厂房。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3座生产车间,年生产绝缘玻璃纤维管系列产品5000万米。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环评机构 广东标诚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项目租用已建厂房内进行设备安装,施工期不涉及土建施工,施工期较短,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运营期:1.废气:烘烤、过油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混色、开练和挤出成型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防火卷材混色、烘烤工序采用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同时加强加工车间通风换气,确保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的厂界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很小。
2.废水:水温机冷却水循环使用,有机废气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平远县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较严值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平远县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采取隔声、减振、吸声和绿化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硅胶边角料、废包装袋、废玻璃纤维纱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废硅树脂桶、废色浆桶交由原厂家回收利用,废过滤网、过滤杂质交由物资回收机构处理,废UV灯管、废活性炭、水喷淋沉渣、含油废抹布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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