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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拟对年产1.2万台(套)高压真空元件、中压环保型气体绝缘开关柜及智能型低压电器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2-06-13
来源: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
点击: -

  根据年产1.2万台(套)高压真空元件、中压环保型气体绝缘开关柜及智能型低压电器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06月13日至2022年06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平远大道中192号,邮编:514699

  联系电话:0753-8899269

  传 真:0753-88989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1.2万台(套)高压真空元件、中压环保型气体绝缘开关柜及智能型低压电器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梅州平远县

建设单位

广东灿阳智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灿阳智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2万台(套)高压真空元件、中压环保型气体绝缘开关柜及智能型低压电器制造项目,位于平远县石正镇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南平大道南2号创业孵化基地1027号,占地面积51605.50㎡,建筑面积19837.46㎡。建设内容包括2座生产车间、研发楼、设备房、值班室等。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

环评机构

广东标诚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
(1)扬尘
为了将扬尘产生的影响减小到最小,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以下措施:
①施工中采用安全网全封闭施工,以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粉尘飞扬现象,降低粉尘向大气中的排放。
②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洒水,并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
③由于道路和扬尘量与车辆的行驶速度有关,速度越快,扬尘量越大,因此,在施工场地对施工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同时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尽量采用硬化路面并进行洒水抑尘;在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对运输车辆现场设置洗车场,用水清洗车体和轮胎;自卸车、垃圾运输车等运输车辆不允许超载,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定时对运输路线进行清扫,运输车辆出场时必须封闭,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洒现象。
④禁止在风天进行渣土堆放作业,建材堆放地点要相对集中,并对堆场以毡布覆盖,裸露地面进行硬化和绿化,减少建材的露天堆放时间。
⑤施工单位在施工建设中做到规范管理,文明施工,确保建设工地不制尘。具体要求如下: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2)施工机械废气
施工单位在施工期内安排专人注意加强施工机械维护,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行。
(3)油漆废气
装修废气主要包括油漆废气。施工单位拟通过使用环保型油漆、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等措施进行处理。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1)施工废水
本项目施工废水均为场内施工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通过设置容积约20m³的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可确保施工废水不外排。
(2)生活污水
施工场地内设简易室的板房,用于日常的办公和管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及周边绿化。
3、噪声
施工期施工噪声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
为确保施工噪声实现场界噪声达标排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噪声治理及防护:
①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施工期应当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的作业区布设在远离周边农户的区域,利用施工场区的距离衰减,尽量减少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②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方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强噪声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严禁夜间施工,杜绝夜间(22:00-6:00)施工噪声扰民。如果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强噪声施工,应首先征得当地建委、城管等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及时公告周边居民等,同时合理进行施工平面布局,以免发生噪声扰民纠纷。
③建设施工围挡,以阻隔噪声。
④材料运输等汽车进场安排专人指挥,场内禁止运输车辆鸣笛。
⑤文明施工,装卸、搬运钢管、模板等严禁抛掷,木工房使用前应完全封闭。
⑥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施工中减少不必要的金属敲击声。
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建设工程不涉及拆迁安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土石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渣土及损坏或废弃的各种建筑装修材料。
(1)废弃土石方
为了减小土石方开挖过程及弃方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在开挖地基时尽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开挖、回填工作,尽量减少水土流失和扬尘对区域环境的污染影响。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对用于回填、场地平整和绿化土方覆盖塑料布,并修建挡土墙、排水沟,有效防止弃土被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对于废弃土石方应托专业清运公司清运至的建筑垃圾堆放场。
(2)建筑垃圾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在进行主体工程和装饰工程时会产生废弃钢材、木材弃料和建材包装袋等建筑垃圾。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建筑废弃物临时堆场(树立标示牌)并进行防雨、防泄漏处理。施工生产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处置地点,以免影响环境质量。为确保废弃物处置措施落实,建设单位在与建筑垃圾清运公司签订清运合同时,应要求建筑垃圾清运公司提供废弃物去向的证明材料,严禁随意倾倒、填埋,造成二次污染。装修垃圾一般有废砖头、砂、水泥及木屑等,施工单位应用编织袋包装后运出屋外,放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施工垃圾由施工出入口运出。
(3)施工生活垃圾
环评要求:施工单位袋装收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期交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严禁就地填埋或焚烧。
施工单位严格采取上述固废处置措施,确保施工期固废得到资源化处置和清洁处理,不造成二次污染。
5、施工期生态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是场地开挖造成的局部水土流失及植被破坏。施工期应采取生态措施如下:
(1)合理选择施工工期,尽量避免在雨季开挖各种基础。在不可避免的雨天施工时,为防止开挖裸露面及场地回填的土石方等被雨水冲刷,可选用编织袋进行铺盖。
(2)合理选择施工工序,做好项目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尽量缩短临时土石料堆放的时间;在堆放土石时,把易产生水土流失的土料堆放在场地中间,块石堆放在其周围,起临时拦挡作用;严格控制土石料的运输流失。
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必须采用最短的建设工期。开挖过程中,先对表土进行剥离,用于绿化,基建开挖土方必须集中堆置,并缩小堆置范围,减小对周围植被和原地貌的损坏。土石方运输要严格遵守作业制度,避免松散土石方随地堆放并严禁随意倾倒。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要按照规划进行操作,不得乱占土地,施工机械、土石及其它建筑物材料不能乱停乱放,防止大量破坏植被,加剧水土流失。施工期作好临时工程措施设计,工程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区植物措施设计。
(3)临时堆土场必须修建临时挡土墙,在堆土体表面铺盖土工布以避免表面受雨水冲刷影响,土工布边缘用土块压实。同时需在堆土场四周修建土质排水沟,沟内用粘土拍实并铺盖土工布。在土质排水沟出水口处设计土质沉沙凼,拦截泥沙,并在沉沙凼内部铺盖土工布。
(4)加强对施工人员及居民的环境保护教育。做好现场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管理工作,严禁随意砍伐破坏施工区内外的植被、作物。
(5)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恢复植被,全面进行绿化,绿化可起到调节小气候、涵蓄雨水等目的,起到很好的防治水土流失的作用。
二、运营期:
1、废气
切割烟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喷涂前溶剂擦拭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烘烤工序粉末涂料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喷涂粉尘经收集后使用旋风分离+脉冲除尘处理;燃烧废气(SO2,NO2、颗粒物)经收集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
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平远县园区工业污水厂处理;
3、噪声
①在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选用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对于某些设备运行时由振动产生的噪声,应对设备基础进行减振,能降低噪声级10~15dB(A)。
②对高噪声设备进行消音、隔音和减振等措施,如在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器等。
③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④生产时关闭门窗,通过厂房墙体的阻隔和距离的自然衰减降低噪声影响。定期检查设备进行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固废
边角料、打磨废料、废包装材料、废过滤芯等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废UV灯管、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废弃机油、废油桶、废酒精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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