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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拟对梅州市恒盛宇科技电子有限公司高速传输数据线自动化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2-06-13
来源: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
点击: -

  根据梅州市恒盛宇科技电子有限公司高速传输数据线自动化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06月13日至2022年06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平远大道中192号,邮编:514699

  联系电话:0753-8899269

  传 真:0753-88989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梅州市恒盛宇科技电子有限公司高速传输数据线自动化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梅州平远县

建设单位

梅州市恒盛宇科技电子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平远县大柘镇天河路4号,在现有项目所在地空置厂房内进行建设。项目使用PE、PVC、锡线、线材等作为原料,通过绞铜、注塑成型、组装配件等工序生产高速传输数据线,年生产高速传输数据线250万条。占地面积约为968㎡,建筑面积约为3001.76㎡,总投资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比4.55%

环评机构

中山市中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为生产设备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安装和调试,施工期间污染物产生量极小,未对施工期污染物进行分析。
运营期:

1. 废气:
有组织排放: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1635t/a,排放浓度为34.0625mg/m³,非甲烷总烃经过废气收集设施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其排放限值应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无组织排放:项目注塑工序中少量无法完全收集的非甲烷总烃通过加强通风、厂区绿化后无组织排放,其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厂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项目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焊接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通过重力沉降、加强通风和厂区绿化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其排放浓度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中设备冷却水通过冷却塔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员工办公生活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近期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和山林灌溉;待污水管道铺设完成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通过污水管网输送至平远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裁线机、端子机等生产设备及其配套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减震、隔声及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为废料、收集粉尘。其中废料产生量为14.25t/a,统一收集后回用于于生产工序;收集粉尘产生量为0.061t/a,统一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有废活性炭,产生量为2.4525t/a,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置。
5.地下水、土壤:根据导则,项目不需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危废仓库在建设过程中进行防渗处理,避免发生污水泄漏,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涉及的对土壤产生影响的主要单元为危废仓库,危废仓库均按照重点防渗区标准进行防渗处理,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包装要求进行分类包装
6.生态。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7.环境风险: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危害大致有以下方面:危废经水浸湿后形成渗滤液,通过雨水管排放到附近水体,影响周边地表水水质,影响水生环境;火灾发生时,燃烧烟气扩散,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短时污染;消防水通过雨水管对附近内河涌水质造成影响;废气治理设施出现故障导致废气超标排放,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风险防范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事故排放应急防范措施如下:
1)加强废气治理措施日常运行管理,建立台账管理制度。
2)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废气治理设施的日常管理。
3)发现废气治理设施事故排放时,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立即停止生产作业,从源头上掐断废气来源;然后对废气治理系统进行全面的排查检修,找出病灶,及时恢复治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在确保废气治理系统正常运转后,方可投入生产作业。
(2)火灾防范及应急措施
1)平面布置应严格执行安全和防火的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加强岗位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工作的业务素质,加强岗位操作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工艺指标。
3)原料和产品存储区应加强火灾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加强明火管理,车间内严禁烟火;电源电气管理,车间内严禁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漏、破损等;加强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的管理,保障其通畅;加强公司假日及夜间消防安全管理。
4)在仓库和生产车间配备一定数目的移动式灭火器,用以扑灭初期小型火灾。同时应加强员工培训,使其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另外还应加强对灭火器的维护保养,灭火器应正立在固定场所,严禁潮湿,日晒,撞击,定期检查。
5)应急措施:若发现厂区内起火,应立即报警,停止有关生产活动。迅速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灭火,制止事故现场及周围与应急救援无关的一切作业,疏散无关人员。待消防救护队或其它救护专业队到达现场后,积极配合各专业队开展救援工作。当事故得到控制后,应查明事故原因,消除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同时做好善后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并按事故报告程序,向主管部门报告。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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