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昱淦年产10000套卫浴集成系统及人造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平远大道中192号,邮编:514699 联系电话:0753-8899269 传 真:0753-88989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昱淦年产10000套卫浴集成系统及人造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梅州平远县 建设单位 梅州昱淦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梅州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过高速分散、浇筑成型、电加热、切割、打磨等工艺生产人造石和人造石卫浴产品。用地面积20000㎡,拟新建三栋厂房、办公楼等。总投资16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比0.61%,项目建成后年产浴缸5000套、洗手盆5000套、65万张人造石。 环评机构 寻乌华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公众参与情况
1.施工期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三级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厂进一步处理。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场地和路基路面产生的雨污水(泥浆水)。
2.施工废气:对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面(点)、道路等进行洒水降尘,并及时清扫、冲洗,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施工现场四周应修防护墙或安装遮挡设施,实行封闭式施工;采取上述措施后TSP 浓度值即可达到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TSP日平均二级标准。
3.噪声: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和运输噪声,经距离衰减、加强绿化、禁鸣喇叭、隔声屏障后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对周围声环境影响甚微。
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余泥渣土运往指定弃渣场填埋处理,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处理。
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投料、高速分散、切板、修边、打磨、砂光、抛光等产生的粉尘,浇注成型、电加热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喷码有机废气。
粉尘: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粉尘主要来源于投料粉尘、打磨、抛光等粉尘、粉碎粉尘。各产尘设备设置了集气罩进行收集,各工序收集后的粉尘进入脉冲布袋除尘设备进行处理。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脉冲布袋除尘设备处理效率达90%。同时通过车间安装强制排风设施,项目厂房经过合理的自然通风加上强制排风,能保证生产车间空气质量良好。经处理后的粉尘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点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有机废气:项目在浇注成型、加热工序上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主要表现为非甲烷总烃,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水喷淋+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的有机废气可达到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最高允许浓度限值,因此本项目有组织排放有机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和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通过加强通风和厂区绿化,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的要求。
喷码有机废气:项目设置喷码工序,对产品进行喷码标识,该过程会产生的一定有机废气,主要为VOCs,由于产生量较小,且难以有效收集,故产生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经厂区绿化吸收后,喷码过程产生的总VOCs符合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厨房油烟:本项目厨房油烟经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的厨房油烟浓度为1.5mg/m³,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标准。
2.废水:项目水砂打磨过程中对水质要求不高,打磨废水经有效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塔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尾水达标后最终排入乌石涌。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间的噪声主要是砂光线、抛光线、分散机等机械设备的噪声。项目建成后,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配套减震、隔震、隔声等辅助装置,并在运行过程中,加强对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等措施后,各厂界噪声预测值较低,均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一般工业固废:布袋除尘器所收集的灰渣、沉渣收集后交由建材生产企业回收;废弃包装袋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
危险废物:废弃包装罐、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光管属于危险啊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地下水、土壤
投料区:铺设配筋混凝土加防渗剂的防渗地坪,车间地面及水磨废水收集渠、沉淀池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结构,内部采用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材料涂层。
生产区域:加强车间管理,定期检查废气处理措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原料仓:化学品仓库做好防雨、防渗、防腐措施,加强安全管理。
危废间:做好防风挡雨措施;地面做好防腐、防渗措施;仓库门口设置墁坡、围堰。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
生活区:生活垃圾暂存区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做好防渗措施。
6.生态:目前,项目位于建成区,所在地的生态环境一般,水土流失不严重;无原始植被生长和珍贵野生动物活动,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一般。
7.环境风险:本项目运营期不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质,主要存在可燃物料在明火或高热条件下可能引发的火灾事故,废气治理设施故障引发的事故排放等风险,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源,运行期间的环境风险很小,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制,提高环境风险意识,加强环境管理,可有效降低项目运营期的环境风险。
8.电磁辐射: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影响,不需开展电磁辐射现状监测与评价。



主 办: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粤ICP备05022886号 网站标识码:4414260001
承 办:平远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粤公网安备 44142602000113号
主 办: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平远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4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