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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拟对年产450万块新型材料砖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3-02-16
来源: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
点击: -


  根据年产450万块新型材料砖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2月16日至2023年02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平远大道中192号,邮编:514699

  联系电话:0753-8899269

  传 真:0753-88989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450万块新型材料砖厂

建设地点

广东梅州平远县

建设单位

梅州市腾辉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梅州市腾辉环保有限公司位于平远县大柘镇原钢铁厂团煤车间内(地理坐标:N24度35分57.275秒,E115度55分0.083秒),公司成立于2022年8月26日成立,主要经营砖瓦制造;砖瓦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为满足市场需求,建设单位拟新建年生产450万块新型环保材料砖厂项目。项目占地3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5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比6.7%,项目建成后年生产450万块新型环保材料砖。

环评机构

深圳市泰越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活动,施工期污染主要为设备安装对环境的污染。本项目设备安装期约2个月,时间较短。
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原料装卸粉尘、配料粉尘、搅拌粉尘等。
原料装卸粉尘:建设单位拟在装卸时采用喷淋装置洒水抑尘,尽可能降低装卸的高度,大风天气增加洒水量,使物料表面保持一定湿度,有效抑制扬尘的产生,且避免在露天装卸,装卸时在封闭的原料堆场中进行。同时,运输原料的车辆拟采用密闭车斗,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遮盖篷布,保证运输过程物料不外露。
配料粉尘、搅拌粉尘:项目配料、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建设单位拟在投料、搅拌等各产尘设备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及治理设施,本项目集气罩收集效率取90%,粉尘经中央除尘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经处理后的粉尘可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其修改单排放限值中最高允许浓度限值及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搅拌用水、养护用水。项目搅拌用水进入产品,养护用水、喷雾降尘用水自然蒸发散失,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绿化。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间的噪声主要是破碎机、压砖机等机械设备的噪声等机械设备的噪声。项目建成后,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配套减震、隔震、隔声等辅助装置,并在运行过程中,加强对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等措施后,各厂界噪声预测值较低,均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残次品和职工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的粉尘、残次品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5.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不需要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6.生态:目前,项目位于建成区,所在地的生态环境一般,水土流失不严重;无原始植被生长和珍贵野生动物活动,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一般。
7.环境风险:本项目运营期不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质,主要存在可燃物料在明火或高热条件下可能引发的火灾事故,废气治理设施故障引发的事故排放等风险,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源,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制,提高环境风险意识,加强环境管理,可有效降低项目运营期的环境风险。
8.电磁辐射: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影响,不需开展电磁辐射现状监测与评价。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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