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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拟对平远塔牌矿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水泥用粘土机械化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3-03-22
来源: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
点击: -


  根据平远塔牌矿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水泥用粘土机械化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3月22日至2023年03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平远大道中192号,邮编:514699

  联系电话:0753-8899269

  传 真:0753-88989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平远塔牌矿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水泥用粘土机械化开采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梅州平远县

建设单位

平远塔牌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221000平方米,本项目不设爆破工序,采用挖掘机对矿场内的粘土进行开挖、装车,通过汽车运输进水泥厂,无矿石加工环节,项目产品规模为年产50万吨水泥配料用粘土矿,综合服务年限为10年。本项目占地面积约为221000m2,本项目总投资8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万元,占比8.47%。

环评机构

深圳市森恒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陆生生态:
做好水土保持,尽量缩短施工期,减少土地裸露时间,施工结束后临时施工场地及时复绿。
2、水生生态
先做挡护,后施工,施工产生的土石方、水泥、黄沙、石灰类等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及时清扫外运,不能直接弃于水中。
3、地表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设置三级化粪池;设置截排水沟、沉淀池;设置洗车池
4、声环境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
5、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进行洒水抑尘、施工围挡、运输车辆限速及覆盖棚布,缩短工期等。
6、固体废物
余泥渣土尽可能回填,不能回填的及时清理运走;建筑垃圾定点堆放,专人定期清理至指定消纳地点、施工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定期清运。

运营期:

1、陆生生态:
项目运营期做好植树绿化,做到矿山发展与土地复垦、恢复治理同步进行。

2、水生生态
运营期做好雨水的收集与处理,避免大量泥土影响附近水生生态环境

3、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场区绿化,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淋滤水经截排水沟汇入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沉淀池无法容纳淋滤水时经沉淀处理后作为清净下水通过排水沟排放至侧小溪沟,淋滤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的“车辆冲洗”标准后回用于生产用水,其中悬浮物参考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二时段)中的“采矿、选矿、选煤工业”一级标准;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道路洒水,洗车废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道路清扫”标准回用于道路洒水。

4、声环境:
选用低噪设备、设置绿化带、加强管理、限速,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大气环境:
洒水抑尘;篷布遮盖;车辆限速;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粉尘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的要求。

6、固体废物:
剥离表土堆放在排土场,用于闭矿期的土地复垦;沉淀池污泥统一收集后暂存于表土堆场,后用于复垦回填;含油抹布、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区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中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废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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