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环评批复文件予以注销的公告
时间:2023-10-23
来源: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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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环评批复文件予以注销的公告 我局于2023年2月27日作出了《关于省道S332线平远县大柘河陂水至岭下段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梅环平审〔2023〕01号)。2023年10月20日,平远县公路事务中心提出注销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关于省道S332线平远县大柘河陂水至岭下段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梅环平审〔2023〕01号)文件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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