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远县差干镇2025年灾毁河道恢复重建以工代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0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平远大道中192号,邮编:514699   联系电话:0753-8899691   传 真:0753-88992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平远县差干镇2025年灾毁河道恢复重建以工代赈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梅州平远县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差干镇差干河、南楼河 建设单位 平远县差干镇人民政府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梅州市平远县差干镇,差干镇人民政府对差干镇差干河、南楼河等受损护岸、河道进行恢复重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重建护岸、河道清淤等。 环评机构 广东标诚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保护方面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施工期通过严格划定作业范围、控制临时占地、规范车辆路线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土壤和植被的破坏,并及时开展土地复垦与植被恢复。针对动物保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加强噪声管理,降低对鸟类及小型动物的干扰。水生生态方面,通过避让鱼类繁殖期、控制泥沙扩散、采用生态护岸及实施增殖放流等措施减缓影响,并开展长期跟踪监测。
2、大气污染防治方面
本项目施工期针对扬尘、尾气及恶臭等废气污染采取综合控制措施。通过定期洒水、加盖篷布、设置围挡、加强车辆管理及优化作业时间,有效减少施工扬尘和尾气排放。针对底泥清淤恶臭,采取枯水期施工、密目网苫盖、喷洒除臭剂及提前公告等防治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水污染防治方面
本项目施工期对水环境的保护措施主要包括:针对车辆清洗废水、泥浆水等,设置专用处理设施,经隔油、沉砂后全部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外排;生活污水则依托周边现有系统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方面
项目的生产设备在运行时产生机械噪声,声源噪声级在73~85dB(A),采取减震、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南楼河和差干河南段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差干河北段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
本项目施工期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清淤底泥进行分类管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优先回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日产日清。针对河道清淤底泥,规定在指定位置堆放,并采取土袋拦挡、密目网苫盖及设置干化场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泥水外流,干化后委托专业单位妥善处置,确保所有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处理。
 
				 
					
					 
					主 办: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粤ICP备05022886号 网站标识码:4414260001
承 办:平远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粤公网安备 44142602000113号
粤公网安备 44142602000113号
						
主 办: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平远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426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