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平远银河加油站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平远环保局拟批准《梅州平远银河加油站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2个工作日(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平远县大柘镇平远大道中192号,邮编:514699 联系电话:0753-8898963 传 真:0753-88992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梅州平远银河加油站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梅州石油分公司 建设地点:平远县大柘镇工业大道 环评机构: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平远县大柘镇工业大道(E115°54 #39;21.81 quot; N24°35 #39;31.36 quot;)。项目在原址基础上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4个30立方SF型双层罐(3汽1柴),配套双层管线,卸油区三位一体,新建加油棚305平方,新设3台4枪机,安装檐口标识。新建一层楼房屋1栋,站房(设置便利店、点钞室、卫生间、配电房、非油仓库),营业面积55.66平米,安装收银台及背柜、安装冰柜、高清监控系统,安装吸顶空调、风幕柜、扫码购等,进行标准装修。设置员工厨房、饭堂和员工休息室。扩建后,拟设4个30立方油罐,其中3个30立方汽油罐,1个30立方柴油罐,折计油罐总容积为105立方,属于二级加油站。年销售成品油3270吨/年,其中0#柴油900吨/年、92#汽油1545吨/年、95#汽油825吨/年。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5万元,占总投资的1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施工期土地开挖回填、平整过程中应采取严格的防止水土流失控制措施;基建材料、渣土运输要防止扬尘、洒、漏而污染环境;切实搞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油罐区必须按规范设置,加强防渗。项目地面全部硬底化,确保对地下水无影响。
运营期:废水:运营期地面清洗用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接入该片区污水管网,再排入平远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小溪。废气:项目应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采用自封式加油枪及密闭卸油方式,安装油气回收系统,采用埋地油罐,对油料贮罐增设呼吸阀以减少油罐大、小呼吸损耗;加强管理,防止卸油、加油过程的油品泄漏和溢流。场界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噪声:项目运营期对进出站区加油车辆加强疏通管理,加油油泵配套减振、消声降噪、绿化等措施,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固废:生活垃圾和废抹布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清罐产生的油渣和废油泥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理。加油站内产生的固废应分类管理储存,及时清运,危废贮存地点要求防雨、防扬散、防晒、防火、防渗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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