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大柘镇百公坳亚涛石料厂年产10万吨建筑用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平远环保局拟批准《平远县大柘镇百公坳亚涛石料厂年产10万吨建筑用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2个工作日(2019年4月09日至2019年4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平远县大柘镇平远大道中192号,邮编:514699 联系电话:0753-8898963 传 真:0753-88992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平远县大柘镇百公坳亚涛石料厂年产10万吨建筑用材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平远县大柘镇百公坳亚涛石料厂 建设地点:平远县大柘镇墩背村佰公坳 环评机构: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平远县大柘镇墩背村佰公坳(N24°35 #39;42 quot;、E115°52 #39;4 quot;)。平远县大柘镇百公坳亚涛石料厂拟投资50万元建设年产10万吨建筑用材建设项目,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0%。本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就擅自投入建设安装设备,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平远县环境保护局进行项目现场检查后对此作出了行政处罚。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项目已完成施工建设。
运营期:废水:无生产废水生产;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和周边山林灌溉。废气:原料堆场-生产环节-产品堆场三个部分采取水雾抑尘措施,粉尘排放应符合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噪声:通过选择高效率、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振、隔音、消音等措施,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固废:沉降粉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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