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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225线平远县大柘至石正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19-04-12
来源: 县信息中心
点击: -

省道225线平远县大柘至石正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平远环保局拟批准《省道225线平远县大柘至石正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2个工作日(2019年4月12日至2019年4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平远县大柘镇平远大道中192号,邮编:514699 联系电话:0753-8898963 传 真:0753-88992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省道225线平远县大柘至石正段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平远县公路局
建设地点:平远县大柘镇、石正镇
环评机构: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省道225线平远县大柘至石正段改建工程北起平远县大柘镇,项目地理起点坐标:北纬N24°33′34.43″ 东经E115°53′23.91″;终点坐标:北纬N24°31′05.66″ 东经E115°50′01.91″。公路等级为二级,设计行车速度为60km/h,路面宽度为17~22m,路线全长8.316km。主体工程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16108.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1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施工期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积极采取洒水抑尘、及时外运、土堆料堆遮盖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封闭措施,严禁遗撒外漏;施工期废水经沉淀循环使用,不向地表水体排放;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产噪大的施工机械尽量安排在白天作业并远离敏感点,禁止 12:00-14:00和夜间22:00至次日06:00施工;建筑废渣及时外运至指定的堆放场所,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运营期:加强运营期管理。路面排水收集沉淀后排放到附近沟渠、农灌渠,不得直接排入附近水体;禁止尾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机动车通行;加强道路两侧绿化,改善道路两侧环境空气质量;恢复道路两侧被破坏的植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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