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平远110千伏大柘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平远环保局拟批准《梅州平远110千伏大柘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2个工作日(2019年4月23日至2019年4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平远县大柘镇平远大道中192号,邮编:514699 联系电话:0753-8898963 传 真:0753-88992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梅州平远110千伏大柘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 建设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 建设地点:平远县大柘镇城岭下村 环评机构: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 项目概况: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平远县大柘站供电范围内110千伏变电容量缺口较大,项目拟在原站区平远县城岭下村(中心坐标:东经115°52′44.72″、北纬 24°34′33.89″)扩建。工程新增主变容量1×40MVA,为户外布置。110kV单母线分段接线,采用屋外双列布置,本期无新增出线,最终4回;10kV单母线分段接线,本期出线12回,最终36回;10kV无功补偿户外电容器组,本期2×5010kvar。项目占地面积约11456.6平方米,总投资7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2.7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1、严禁施工废水乱排,施工废水必须过滤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设备的清洗及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居民生活污水一起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天然水体。2、施工期需落实扬尘控制措施,施工作业现场和土方临时堆场应采取抑尘措施,定期清扫、洒水抑尘,减少道路二次扬尘;运输车辆采用加盖蓬布和湿法相结合的方式减少对环境空气的影响。3、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噪声、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做好有关防治工作。夜间禁止施工;开挖的土方及建筑垃圾要及时进行利用,不可回用的建筑垃圾要及时运走,防止水土流失。
运营期:1、变电站电磁环境防治采用封闭高围墙,变电站边界外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强度需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0.1mT的要求。
2、变压器周围需设封闭环绕的集油沟,并配设一个地下事故油池,对集油沟和事故油池等设施进行防渗漏处理。
3、运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4、选择自冷式低噪变压器;应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振、隔音、消音、修筑封闭围墙、布设绿化带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为变压器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及废抹布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主 办: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粤ICP备05022886号 网站标识码:4414260001
承 办:平远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粤公网安备 44142602000113号
主 办: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平远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4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