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平远县2022年部分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及取消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时间:2022-10-17
来源:
本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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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梅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实施办法》要求,为更好地开展我县部分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新增划定和取消划分,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决定就《平远县2022年部分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及取消方案》进行听证。有关事项公告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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