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平远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平远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平远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风险源名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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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和水平,根据《梅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梅市府办(2013)55号)的要求,现将我局起草的《平远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平远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平远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风险源名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止,为期7天,请将相关意见建议发至电子邮箱sthjpyfj@meizhou.gov.cn或传真8899299,我局将认真研究采纳合理意见建议。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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