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平远县2023年部分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的意见建议,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 《梅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于2023年9月28日(星期四),在二楼会议室就《平远县2023年部分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举行听证会,现将参加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一、听证主持人: 姚建国(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 二、听证陈述人: 谢辉(梅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兰令宇(广州浔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听证代表人员 (1)陈广林(政协委员)、邓峰峰(县司法局)、张东平(县水务局)、杨汇帆(县自然资源局)、林劲松(县林业局)、谢剑(县农业农村局)、张坤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向东(县交通局); (2)张宇杰(长田镇)、潘佳丽(仁居镇)、张桂(东石镇); (3)群众代表:马志强(长田镇官仁村)、马一品(长田镇和礤村)、陈增锋(仁居镇麻楼村)、张小明(仁居镇井下村)、谢崧梅(东石镇灵水村)、林文洁(东石镇白岭村)。 四、听证记录人: 毛敬麟,工作单位: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 卢姗姗,工作单位: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 特此公告。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 2023年9月8日 (联系人:毛敬麟,联系电话:0753-8898963,电子邮箱:mzpyep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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