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梅市府〔2023〕10号)等有关规定,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拟于2024年5月30日就《梅州市平远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7年)》举行听证会,直接听取社会各方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有关单位报名参加。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梅州市平远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7年)》的意见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5月30日 地点: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2楼会议室 三、听证参加人类别及名额 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的规定,听证会参加人员包括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和听证参加人和听证记录员。听证参加人可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随机选取参加人不少于9名。当听证参加人申请人数不足时,从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中邀请产生。 四、听证参加人报名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三)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 (四)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如实地反映意见; (五)能依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六)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听证参加人名单将在平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报名办法 从2024年4月24日起接受听证参加人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时需填写《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并请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参加的,还需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6日下午5时。 六、听证参加人确定方式 报名截止后,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听证参加人名单,及时通知听证参加人并通过平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如报名人数较多,难以确定听证参加人的,将按照听证参加人类别及名额通过公开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的参加人员。未能参加听证会的报名人员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提交有关意见和建议。 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委托相关单位推荐产生。 七、报名传真电话及电子邮箱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联系人:卢姗姗,联系电话:13267800812,传真:8899299,电子邮箱:mzpyepi@126.com 附件: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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