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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州市平远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7年)》批前的公示
时间:2024-07-15
来源: 本网
点击: -

  为推动畜禽养殖业绿色发展,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2〕82号)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相关要求,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组织编制了《梅州市平远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7年)》。现将规划成果公示如下:

  一、规划编制情况

  1、规划名称:

  《梅州市平远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7年)》

  2、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平远县全域。

  3、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2022年;规划期限:2023-2027年。

  二、规划编制原则

  1、统筹兼顾,绿色发展

  统筹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畜禽养殖产业发展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协同推进优化产业布局,调整养殖结构,在全面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同时,保障产品供给稳定,促进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推广绿色养殖技术,提出畜禽养殖污染“源头”的预防措施,从源头处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在技术模式选取、管理措施制定方面,突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特点,始终将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放在优先位置,采取科学有效的治理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3、因地制宜,分区分类

  统筹考虑自然环境、畜禽养殖类型、结构和空间布局,种植类型与规模、耕地质量、环境承载力、人居环境影响等因素,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探索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路径。

  4、疏堵结合,双管齐下

  通过制定和落实信贷、税收、补贴等经济激励引导措施,引导实施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作为污染防治的重要途径,推动生产方式生态化转型。同时,完善规范标准、监督执法等约束手段,统筹畜禽养殖业发展和区域环境污染防治,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相结合,对畜禽养殖全过程实行系统监督管理。

  5、政府主导,多方联动

  明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职责,充分发挥不同政府主管部门的资源、信息优势,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责权清晰、监管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共同推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积极参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四、规划主要内容

  1、规划总体目标

  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提档升级,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以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规划为基础、依据和引导,大力倡导发展绿色生态养殖业,因地制宜地建设粪污收集贮存和处理利用设施,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促进畜禽养殖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规划期间逐步优化畜禽养殖规划布局,完善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收集处理系统,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加快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预计到2027年,平远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得到有效控制,环境管理能力明显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加速提升,种养结合产业形成规模。

平远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指标体系

序号

指标名称

2022年基期值

2027年目标值

指标属性

1

畜禽养殖规模化率

生猪81.16%、

鸡6.91%、

牛90.83%

高于上年水平或达到80%

预期性

2

粪肥施用比例

40%

50%

预期性

3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

100%

100%

预期性

4

畜禽规模养殖场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

--

100%

预期性

5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88.44%

90%以上

约束性

6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

100%

100%

约束性

7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

利用台账建设率

100%

100%

预期性

8

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

自行监测覆盖率

--

100%

约束性

9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视频监控覆盖推广

90%

100%

预期性

10

禁养区规模化养殖场关停率

--

100%

预期性

  2、规划重点工程

  平远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重点工程总投资5160万元。其中禁养区养殖户清查整治专项行动360万元;规模化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强化工程950万元;规模以下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提档升级工程950万元;特色农牧循环发展示范基地建设项目700万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构建与运营项目1100万元;绿色田间粪污运输服务网络建设工程1000万元;养殖污染防治智能化监测监管体系建设项目100万元。


  本次公示期为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8月14日,共30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反馈至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


  联系人:卢姗姗

  联系电话:0753-8898963

  传真:8899299

  邮箱:mzpyepi@126.com


  

  附件:《梅州市平远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7年)》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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