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我市2018年省级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
时间:202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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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我市2018年省级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 广东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分局: 现将我市纳入2018年省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经省生态环境厅评定,我市17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中,除华润电力(兴宁)有限公司因关停不参评外,其他参评的16家企业中“环保诚信企业”(绿牌企业)3家,“环保良好企业”(蓝牌企业)13家。具体评价结果见附件。 请贵单位将评价结果转送相关企业,并按照相关规定,对“环保诚信企业”(绿牌企业)进行守信激励,对“环保良好企业”(蓝牌企业)进行引导改进,督促、指导各有关企业进一步改善环境行为,切实履行环境保护及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附件:1. 2018年广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梅州市) 2.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东省2018年企业环境 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粤环函〔2020〕91号)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10日 抄送: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 附件1 2018年广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梅州市) 绿牌企业(3个) 蓝牌企业(13个) 黄牌企业(0个) 红牌企业(0个) 不参评企业(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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