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梅州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一次公告) 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梅州市环境保护局决定就《梅州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进行听证,欢迎梅州市民、新闻媒体报名参加。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 6 月7日 地点:梅州市环境监控中心四楼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梅州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三、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方法 (一)听证人申请范围: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平远县公民。 2、平远县有意参加听证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申请时间:2018年5 月 7 日至 5 月 16 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申请方式: 1、电子邮件提交申请。 2、传真提交申请。 3、现场提交申请。 (四)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如实填写的《听证会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人是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法人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有效登记文件)复印件,以及指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工作证复印件。 四、听证代表的组成和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共18人,其中: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专家学者2人、群众14人(平远县共2人)。 (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听证代表由市环保局邀请;群众代表通过公开报名的方式遴选产生,如申请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则采取抽签方式产生;报名人数不足时,听证会将延期举行。 五、其它有关事项 我局将于听证会前20日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名单,并在梅州市环保局网站(http://www.mzepb.gov.cn/)及平远县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网站()公布;于听证会前10日将《听证会通知书》及《梅州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相关材料送达听证代表。听证代表应确保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报名联系方式:地址:平远县平远大道192号、联系人:刘东海、电话:8898963、传真:8899299、邮箱:mzpyepi@126.com) 附件:1、听证会报名申请表 平远县环境保护局 2018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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