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县公安交警大队针对涉学生交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社会影响比较大的实际,主动作为、提前介入,携手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建立起校警合作机制,共同为学生撑起一顶交通安全“保护伞”。 日前,县交警大队超竹中队的民警走进位于206国道旁边的长田镇长田学校,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在授课环节中,公安民警结合多个案例先后从交通法规、安全出行和安全驾驶等方面,给同学们进行了交通安全知识的讲解,帮助学生们了解各种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以现场提问的方式与同学们进行互动,为同学们解答疑问,提醒道路交通安全出行的注意事项,以及易被忽略的交通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学生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长田学校学生:让我了解骑车需要注意的事项和交通安全的重要性。驾乘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让爸妈不能酒驾和疲劳驾驶,要走人行道,骑自行车不能放双手和单手。】 【长田学校学生:以后我一定会带领身边的人,一起遵守交通规则,共同打造一个安全文明畅通的社会环境。】 【长田学校副校长 丘秋英:用生活的案例、浅显的语言解读了交通警示牌等一个个的交通规则,告诫我们的学生,文明交通必须从我做起,遵章守法,从每一步做起,珍爱生命,文明出行,学好交通安全知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除了授课,交通民警还通过宣传展板、宣传栏以及发放《给家长一封信》《接送学生车辆司机一封信》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把交通事故的防范意识“植入”人心。 【县公安交警张雪凤:学生不能无证驾驶机动车,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但可能面临巨额的民事赔偿,还可能会追究法律责任,给自身和家庭带来难以料想的后果,所以,同学们一定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绝对不能无证驾驶机动车。同时,也请家长们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切莫放任或纵容孩子们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为减少和避免涉学生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县公安交警大队早在学校开学之初,就采取一名警员挂钩联系一个学校的方式,与学校建立挂钩联系制度,明确校警合作权责。在实施过程中,驻点干警通过学校宣传栏、国旗下讲话、上好开学第一堂课等方式,对学校师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时,县公安交警大队针对交通安全短板,广泛向社会征求意见,不断完善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此外,该大队还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约谈制度,对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的学校进行约谈,督促学校落实整改。至目前,我县涉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稳步推进,涉学生交通事故得到了有效遏制。 (平远县电视台: 鹭军 伟传)



主 办: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粤ICP备05022886号 网站标识码:4414260001
承 办:平远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粤公网安备 44142602000113号
主 办: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平远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4260001